新时期军队采购 问题分析及对策
作者: 发布于:2020-05-12 09:24:1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三)采购实施方面,还存在采购过程管控难、验收标准质量低的问题。军改后,项目的采购环节集中统管,但需求立项、验收结算属于不同职能部门,采购部门对接的单位或部门众多,协调难度大,难免出现纰漏。一是标书编制不科学、不规范情况时有发生,标书编制是采购部门依据模板,组织专家进行参数修正细化,最终经需求单位确认拟制的,虽然经过了层层把关,难免出现不规范的问题,有的单位或部门为照顾个别供应商在评审标准上动心思,过于强调自身需求的特殊性,对评审标准的倾向性、排他性评审要素设置较高分值比重,让自己中意的供应商脱颖而出;还有就是分包不科学、不合理,将不同类别、不同性质的产品合为一包,导致有的供应商难以应标,客观导致了竞争不充分。二是评审环节专家权力大难以管控,采购评审是决定谁能中标成交的关键一环,现行制度机制设计是由专家独立评审确定排名顺序,然而专家的水平高低难以把握,专家之间、专家和企业之间可能统一形成利益链。有的专家对评审产品、部队需求、市场动向研究不深不透,凭老经验老套路评审打分,专家不专的问题不在少数;有的评审专家依据主观判断按“优良差”,影响评审的客观性。三是验收结算灵活性强推诿拖延任性办理,验收结算是关乎采购服务质量效能的延伸环节,主要由需求单位牵头组织实施,但标准把握灵活性强,难以有效监管损害部队利益和采购保障效果。有的单位或部门责任心不强,质量标准尺度把握不一,支付结算上,对合同约定不重视,对熟悉的供应商就及时申请办理支付结算手续,对不熟悉的久拖不办、不按交货进度付款等情况时有发生,有损于供应商的积极性,流失了不少优质供应商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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