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采购合同履行
作者:曹葆华 发布于:2018-02-28 11:17:2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合同履行存在问题
管理制度不健全:采购法规对合同履行环节的管理不到位,致使有的采购机构将“招标”进行完就了事,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物资配送、货物验收等后继服务不管不问;有的单位虽然按采购结果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了采购合同,但没有按程序报采购管理部门审批,也缺少财务部门参与和监督,导致采购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对采购合同相关信息掌握不及时、全面和准确,难以厘清各方权责。
监管范围不全面:法规对合同履行监管要求不明确,致使接到验收任务后不主动与需求部门和有关专家联系,全权委托给需求部门;有的采购人员对验收工作漫不经心,缺乏主动服务意识,对验收项目借故拖办,人为拉长验收周期;有的采购人员在货物验收中实行差别待遇,沾亲带故的“和颜悦色”,不熟悉的“冷面以对”。
监督管理不到位:《合同法》虽然对合同履行进行了明确,但在实施过程中却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有的单位集中采购了几年,机构和人员健全,也常常经办采购业务,唯独没有搞一次货物验收,全部委托给需求部门,甚至连一个服务电话都没有,需求部门遇到问题,不知道找谁反映;有的供应商对采购服务保障缺乏了解,售后服务意识极为淡薄,只认采购部门,而对需求部门提出的合理要求不理不睬。
合同履行应对策略
确立四种理念 强化思想认识
一要确立全程监督理念。这就要求强化服务意识,将采购合同履行置于有效监督之下,建立规范的服务工作程序,任何环节的疏漏都可能导致利益损失。
二要确立党委统管理念。合同履行是财经管理的延伸,必须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制度,按照党委财经决策落实各项工作,督导采购部门、需求部门以及财务和纪检等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三要确立依法监督理念。合同履行是实现采购结果的必要途径,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军队财务规章,杜绝违规。
四要确立服务保障理念。把服务保障质量建设纳入采购管理部门和采购机构的业绩考评体系,建立起规范的服务工作程序、标准和制度,真正使采购部门、供应商对需求部门实现“零距离”服务。
加强合同管理 规范采购行为
一是合同主体符合要求。要按采购文件和评审结果与供应商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要看对方的资质证书、审查营业执照和法人证件、审查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还要看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等内容。
二是合同文本规范全面。按《合同法》要求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查,必须使用制式规范的合同,要素完整,正副本数量符合要求,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报备。
三是合同条款详尽可行。逐字逐句审查合同条款,做到表述明确无歧义,数字准确,责任清晰。尤其要重点针对制约条款、索赔事项等内容,看其是否清楚可行;还要特别注意审查是否有违反国家或军队法规制度之处,是否有可能危害部队安全、保密和形象的内容,是否妨碍社会公共利益等问题;审查合同特殊条款约定,如遇有合同违约、暂停及终止退出的情况,各方所承担的责任等,切实把方方面面因素考虑周全,防止发生合同纠纷。
严格合同履行 保证采购效果
一是细化验收环节。一项采购从计划到供应,要经过许多环节和层次,这就要求对验收重点环节进行细化和量化,明确验收组成人员和权责划分,除采购人技术代表、采购机构代表、供应商代表外,还应邀请一定数量的专家进行论证,同时必须有采购管理部门、纪委、审计等监督部门人员现场监督。
二是撰写验收报告。验收报告是整个验收过程的总结,是判定标的质量合格与否的依据,也是财务结算的依据。验收后,要由权威部门出具详实的验收报告,包括采购当事人基本信息、项目简介、项目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要求与建议、验收结论、验收小组成员签字、监督组人员的确认意见等内容。
三是跟踪合同履行。严格遵守合同内容和验收结果,重点是到货时间、质量和承诺等情况,如发生合同履行不到位、到货不及时、质量有问题等情况,要根据合同约定追责,提高合同的执行效率。遇有严重违约行为时,应加强与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对确实无力履约的,按规定程序报请中止合同执行,避免损失扩大。
注重统筹协调 责任落实到位
一是加强日常协调。采购部门采购完毕后,要主动与需求部门沟通,及时收集整理部队的要求和建议,建立产品信息数据库,开展信息咨询和需求服务。
二是落实责任管理。实施质量终身负责制,把职能部门的任务界定清楚,并注意分清责任主体和量化评价标准,使每个单位的“软任务”都变成“硬指标”;应坚持依法履职、依法管财,该谁签字的谁签字,该谁承办的谁承办;严厉惩处违规行为,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而发生纠纷或其他违规问题的,必须按有关法规制度追究责任,只有把责任压到具体人肩上,把板子打到具体人身上,才能确保质量效果落实。
三是创新管理机制。抓好采购合同履行,必须依照法规,不断创新监管模式,如建立供应商诚信管理体系,对诚信情况进行详细备案,严厉处罚不守诚信供应商,以及采取完善货款集中支付可视化监管、定期进行采购情况分析评估等手段,营造鼓励诚信合作、抵制投机违约的不良竞争环境,促进采购工作健康发展。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