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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委后勤保障部批准试行《军队物资工程服务供应商管理规定》

军需供应商管理呈现六大亮点

作者:刘雯 发布于:2016-10-19 14:51:2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近年,军队物资采购改革成效显著,特别是在供应商的管理方面。供应商的优劣,直接决定军队物资采购工作的质量效益,为此军队先后出台了《军队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军队物资供应商库管理办法》,以对军队物资采购供应商进行统一管理。今年8月,经军委后勤保障部首长批准,《军队物资工程服务供应商管理规定》在后勤保障部直属采购机构试行,军队物资工程服务供应商管理走向标准化。

 
  《军队物资工程服务供应商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中央军委总部机关调整、军队领导指挥体制调整改革后新颁布的规定。《规定》贯彻落实“三采合一”和集中统管基本要求,充分体现质量、效率、公平、适用原则,与旧规定相比,供应商入库的基本条件、程序方法,以及供应商库的结构内容等,都有了根本性的变化,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
 
  一是按产品自然属性分类。物资、服务项目,采用政府采购产品目录分类方法,按照产品的自然属性进行分类;工程项目,执行住建部明确的工程分类方法和标准。产品分类标准及依据更加明确。
 
  二是在行业内划定分级。区分产品行业类型,根据“成立时间、净资产、营业收入”3个指标,计算机对物资类、服务类供应商自动排序分级;工程类供应商执行住建部分级标准。
 
  三是入库审核分步实施。实行“宽进严管”,针对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的不同阶段,按照条件注册、抽中复审、首中考察的程序,分步骤完成供应商入库审核工作。
 
  四是建立诚信记录。细化、实化供应商奖惩措施,全过程记录供应商行为,对接国家诚信体系,提高供应商违约成本,加强供应商诚信管理,确保对供应商的奖惩落到实处。
 
  五是系统自动抽取。升级军队采购信息管理系统,完善供应商自动抽取模块。要求军队采购部门优先采用“系统自动抽取”方式征集供应商,增加公开性、公平性。
 
  六是扩大管理范围。规范对象由物资类供应商,拓展到工程、服务类供应商,供应商管理类别更加细化全面;由入库供应商延伸到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非入库供应商,对非入库供应商同样实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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