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切记!权力姓“公”不姓“私”
作者:彭水清 发布于:2016-12-09 10:23:43 来源:解放军报
一位落马的领导干部在忏悔中说,他错把“责任田”当成了“自留地”,在单位里面奉行“我的地盘我作主”,弄得针插不进水泼不进,结果既害苦了自己,又带坏了队伍、败坏了风气。
我军实行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这是民主集中制在军队领导制度上的具体运用,是确保我军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根本制度保证。凡属重大问题必须由党委民主讨论、集体作出决定,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党委决策之后,由军政首长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贯彻执行。这就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在研究工作时充分发表意见,决策形成后一抓到底,不得违背集体决定自作主张、自行其是。
然而,有的把分管变成“专管”,把分工当成“分家”,不按程序办事,不愿接受监督,大权独揽,独断专行;有的把本该党委讨论的大事放到领导办公会上拍板,或者分解成若干事项用呈批件决定,党委的集体领导被架空;还有的会上表态与会下落实不一致,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拖延或抵制。这都是组织观念、法纪意识不强的表现。不少腐败案件,一查一窝、一拎一串,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个别领导干部把分管工作当成了“私人领地”而擅权妄为。
权力姓“公”不姓“私”。领导干部手中掌握的权力资源,不是属于个人的,而是属于人民的,公私两个字必须分明。个人的贡献再大、威信再高,也不能以权谋私、损公肥私,搞靠山吃山那一套,不能把团结当成结团,把对党忠诚当成对个人尽忠,搞拉拉扯扯那一套。正如刘伯承元帅所说:“不管你是好大的指挥官,权威有多么大,一个口令能使上千上万人向你立正,但这些只是党给予的,你个人没有可以骄傲的。”领导班子成员应自觉做到感情上融洽不隔阂,职责上分工不分家,问题上齐抓不推诿,工作上补台不拆台,权力上负责不独揽,原则上坚持不违背,责任上承担不回避。该由领导班子集体行使的权力班子成员个人不能擅自行使,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决不能行使。
领导干部本事大是好事,胆子大则容易出事。领导干部应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坚决不越制度的“警戒线”、做人的“保底线”和法纪的“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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