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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党员干部提个醒:向党组织伸手不可取

作者:桑林峰 发布于:2016-12-08 11:22:10 来源:解放军报

   名必有实,事必有功,誉必有绩。

 
  年终岁尾,又到了工作总结、评功评奖的时候;改革深入推进,正是考核考察干部、选用强军人才之时。在这里提醒党员干部,“称身居位,不为苟进;称事受禄,不为苟得”,须凭德才晋升职务,凭公认赢得名誉,凭贡献享受待遇。那种向组织伸手要职务、要名誉、要待遇的行为决不可取。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出台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坚决禁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坚决禁止向党伸手要职务、要名誉、要待遇行为,坚决禁止向党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决定的行为。”但求事功,不事张扬。是否向组织伸手讨要,既是对党员干部党性官德的考验,又是对其是否严格遵守党内政治生活的检验。
 
  希望职务上进步、名誉上增色、待遇上优厚,是人之常情,无可厚非。但这一切应靠个人努力、组织培养得来,而不能去跑、去要。“夫名状以当才为清,品辈以得实为平。”如果进步、职务、荣誉、待遇等,可以跑来要来,那就失去了含金量,一切都将变得毫无意义、毫无价值。
 
  天不言自高,地不言自厚;越是饱满的谷子,越是低下头。然而,实际生活中,少数党员干部仍存在向党组织伸手的行为。有的职务刚满两年就坐不住,三年不动就有失落感,想方设法拉关系、搭天线,向组织讨要职务;有的凡事搞算计,干点事就想求回报,一有立功受奖机会就靠上去;有的不干怨环境,干事讲条件,干成要待遇。诸如此类,一事当前,先替自己打算,做一点事就觉得了不起,张口要这,伸手要那,实质是丢掉组织观念,忘记党员身份,将个人利益置于党的利益之上。
 
  就职务、名誉、待遇而言,组织的给予,讲究的是公认公平;个人的跑要,满足的是私心私欲。更有甚者,为了要职务,不惜送钱送物,改年龄、改档案;为了要名誉,肆意搞“政绩工程”,添油加醋、虚假包装;为了要待遇,变相抬升自己,搞伪创新、假成果。如此一来,不仅导致恶性竞争,失去公平正义,而且破坏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影响党内政治生活,恶化党内政治生态,污染党内政治文化。危害大矣!
 
  贪欲是盐水,愈喝愈渴。那些要职务、要名誉、要待遇之人,皆是急功近利之心在作祟。一旦跑要不成,就对组织心生怨恨,就会发生这样那样的跑冒滴漏、跑风漏气,脱轨越界、脱纲离谱,不仅对个人成长进步不利,而且失去了合格党员应有的境界和操守。事实证明,靠组织力量求发展,以个人本事求进步,用优异成绩争荣誉,才最管用、最可靠。
 
  “上士忘名,中士立名,下士窃名。”我们党的历史上,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职务、名誉、待遇上从来都是主动谦让,不争不抢,“不汲汲于荣名,不戚戚于卑位”。陈云同志说过,共产党人“是为人民当差的”,并认为任何功劳,“头一个是人民的力量,第二是党的领导,第三才轮到个人”。
 
  今天,改革强军大潮滚滚向前。“若以小利计,何必披征衣。”在改革的大棋盘面前,个人的进退去留实在微不足道。很多人为了推进改革,部长改当处长,师长改任旅长,立起了只在战场比输赢、不在官场论高低的好样子。比之他们,那些向组织伸手的人是不是应该感到汗颜呢?
 
  上施厚则民之报上亦厚,上施薄则民之报上亦薄。个人依靠组织,组织就要对个人负责。要想让人不去跑要职务、名誉、待遇,组织就要让党员干部信得过、靠得住。越是远离机关、环境艰苦的干部,组织越要格外关心、优先使用;越是个性鲜明、开拓创新的干部,组织越要用其所长、提供待遇。相反,对那些工作不尽职、成绩不突出、官兵有意见的干部,跑也没用,要也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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