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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倒查问责,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作者:林永展 蔡兆国 发布于:2016-09-07 10:54:06 来源:解放军报

   选人用人,责任重于泰山。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进一步细化了选人用人责任,为加强选人用人把关增添了一道防线、一把铁锁。

 
  一名干部“带病提拔”,与选人用人责任不够明确、不能落实、难以追究有很大关系。有的干部身上很多毛病,而且早就有群众不断反映,但其所在的党委和组织部门却不知道,或者知道了也没当回事,让这些人一而再、再而三被提拔起来,造成了“边腐边升、边升边腐”的乱象。
 
  “打蛇打七寸,牵牛牵鼻子。”选拔任用干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环节多,从动议提名、民主推荐、考察考核,到讨论决定等,哪一关把关不严,哪一关不负责任,都可能导致“带病提拔”。关口把关不严就是缺口,把关严了就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阵地。谁提名,谁动议,谁审查,谁把关,谁监察,都有据可查。通过一一倒查责任,不难“水落石出”。
 
  防止“带病提拔”,必须夯实责任链条。坚持倒查问责,谁的责任谁认领。不放过一个关口,不放过一个责任人。严格落实《意见》,做到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形成遏制“带病提拔”的牢固防线。
 
  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必须用好问责这把利剑。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对在选人用人上领导不力、把关不严、考察不准、核查不认真,甚至故意隐瞒,造成干部“带病提拔”的,一方面要严惩“带病”者,让违法乱纪者受到应有处罚;另一方面,拔出萝卜带出泥,应严格处罚失职的“把关者”,形成警示效应。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习主席多次强调,只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党风建设就没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各级领导干部应把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里,融入选人用人全过程,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韧劲落实责任,既要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也要防止干部提拔后“岗上生病”,努力把选人用人的制度“笼子”扎得更密更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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