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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军事训练场地建设标准(试行)印发

作者:李振山 张歌 发布于:2015-08-27 14:47:05 来源:解放军报

   日前从总部有关部门了解到,为推进全军部队训练场地标准化建设,促进军事训练实战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经总参、总后首长批准,总参军训部、总后基建营房部日前联合印发《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军事训练场地建设标准(试行)》,为部队军事训练场地保障和建设项目申报、立项、实施、验收等提供依据。

 
  《标准》依据我军《军事训练条例》《军事训练与考核大纲》《工程建设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以及军委《关于提高军事训练实战化水平的意见》等指导文件,以满足部队基本训练需要为前提,适当兼顾军事训练发展、武器装备更新等因素,区分陆军、海军、空军、第二炮兵4个分册,系统明确了各类部队的共同训练场地、专业技术训练场地、战术训练场地、训练中心(室)和大型训练基地的具体建设标准和要求,是各级规划军事训练场地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强化建设管理的指导性规范。
 
  《标准》要求,训练场地建设应立足部队实际、因地制宜,采取共建套建、开放共享等形式进行集约建设和保障,营区内共同训练场地和各类训练用房统一列入营区规划建设,最大限度节约训练用房和训练用地,切实提高训练场地建设与保障效益。
 
  据总后基建营房部领导介绍,依据《标准》对室内训练课目的设置要求,以及部队建设单位承训任务和营区规划建设条件,总部目前已下达首批驻寒区部队室内训练场建设任务,专门安排经费为兰州军区13个单位集成新建室内训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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