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军队营区社会化外包服务采购

政府采购信息网 2022-04-21 11:28:59

军队营区保安保洁和管理维护等委托地方企业实行社会化外包服务已日趋成熟,减轻了单位管理负担、提升了服务保障水平,帮助委托单位更好地聚焦中心工作,随之服务采购规模越来越大,但从服务采购实践看,还有一些不足亟待改进优化,本文主要从分析服务现状入手,梳理当前存在的风险,提出改进优化的对策措施。

一、服务现状

(一)有的单位在类似劳务派遣模式下辛苦运行。有的单位虽然组织了服务采购,签订了采购合同,但从运行实际看,服务方案拟定、岗位职责分工、上岗培训教育、人员考勤登记、配套设备购置、日常纠纷处理等事务性工作仍由委托单位负责,委托企业仅仅负责人员招收、工资发放、社保缴纳等代办性工作,总体感觉是钱没少花、工作没减。

(二)有的单位在半委托服务模式下徘徊摸索。有的单位较前种情况有较大进步,服务方案拟定、上岗培训教育、配套设备购置等事务性工作基本移交委托企业负责,但考勤登记、纠纷处理等重点敏感工作仍不敢大胆放手,大多由单位和企业共同负责,少数由单位全部负责,实际中还常常出现空档或推诿等现象。

(三)有的单位在全委托服务模式下积极探索。有的单位敢于大胆探索,科学区分委托和监管职责,可委托的全权委托,最大限度发挥企业专业力量,释放单位人力资源,同时,委托不是放任,重点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日常讲评与履约评价等方式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合同,但因前期条款考虑不全、奖惩机制不细等原因也带来不少矛盾困难。

二、风险隐患

(一)隐性恶意低价带来的项目履约困难风险。开标评审一般关注的是投标总价,价格竞争主要控制的是管理成本和不合理利润,服务项目必须保证的是人员基本待遇。部分企业刻意压低人员基本待遇,保持或调高运行费用及利润,通过隐性低价获得竞争优势和谋求更大利润,但偏低的待遇很难保证人员稳定和基本素质,容易引发履约困难。

(二)成本核算不细带来的实际价格虚高风险。全委托服务模式下,配套设施由企业提供,以保洁服务为例,一般需配备扫地机、垃圾车等,上述设备大多不是一次性用品,服务期间产生的是折旧费,但一些企业按购置成本编制运行费用,或以新品折旧标准编制费用又以旧品提供服务,采购活动中核算不认真、不细致容易出现价格虚高风险。

(三)人员随意调换带来的服务质量降低风险。军队采购活动中,对项目经理、班组长、一线人员等都有具体要求,特别是项目经理还会有学历、资质、业绩等方面的考察加分项,投标时企业大都会顶格响应以谋取中标,但一些企业在签订合同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以各种理由更换人员,有的还不完全满足投标承诺,容易造成服务质量降低。

三、对策措施

(一)需求论证环节。一是理清服务内容。具体提供哪些服务、达到什么标准,应充分论证、详细列明,防止出现对潜在供应商差别对待,或后期合同履行过程中推诿扯皮。重点是区域面积、环境条件、服务频次、配套设施、交叉地带职责区分等。二是细化服务标准。依据国家、军队法规及行业规范,结合单位实际合理确定服务标准,防止畸高或偏低,关键是细化量化,增强可操作性,便于后期检查监督。重点是人员基本要求、设施最低配置、日常质量标准、特殊情况或突发状况特殊标准等。三是定实奖惩机制。科学合理的奖惩机制是保证合同履行的底线,过重的处罚实际中执行难度大、过高的奖励实施成本高,偏轻的处罚实际中警示作用弱、偏低的奖励激励效果差,关键是定细定实、切合实际,注重教育引导为主、物质处罚为辅。重点是明确清楚奖惩情形、适用标准、实施尺度、容错条件等。

(二)采购实施环节。一是探索落实定价采优。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采购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定价采优项目区分审定价采优、定价位(区间)采优、分阶段定价采优和指导价采优运作模式。军队营区社会化外包服务人员工资社保基本透明稳定、占投标总价比重大,正常情况下价格因素影响相对有限,比较适宜审定价采优或指导价采优。落实起来,重点考核综合服务方案、人员稳定措施、拓展服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应急处置流程、配套设施标准等,力争实现有限经费的最大效益。二是探索优化价格构成。特定地域特定时限条件下,人员工资社保相对固定,从乌鲁木齐市某医院调查了解情况看,保洁员工资每人每月2927元时,人员招收来源基本在医院周围5公里范围内,保洁员工资每人每月3112元时,基本在医院周围10公里范围内,整体素质明显提高。综上,人员工资作为价格构成可能影响采购效益,可将其调整设定为类似技术参数,明确基本标准并作为“★”条款,并适当增加正偏离加分幅度,倒逼企业提高一线服务人员基本待遇,增加岗位竞争力及获得感,促进服务质量提升。三是探索实施评定分离。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采购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采购单位可以根据采购项目实际情况,采取评定分离方式,在评审委员会推荐的预中标供应商名单中,经本单位研究评估,遴选确定中标供应商。在此基础上,可考虑组织预中标供应商深化细化服务方案,由采购单位组建专家团队针对服务方案进行质询论证,最终参考质询结论研究遴选确定中标供应商。

(三)履约监管环节。一是从细签订合同。采购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文件、澄清承诺等是签订合同的依据。由于服务项目条款内容多、细节事项杂,投标(报价)响应时正偏离也相对较多,造成拟制合同时容易漏项缺项,或忽略部分正偏离项。采购机构合同拟制人员应从细从谨、逐条对照,采购单位合同联审人员应比对需求、逐项复核,确保合同不漏项。二是从严落实考评。依据合同奖惩条款及考勤制度,坚持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发现问题严格依据合同条款处罚登记。重点查纠人员数质量不足及吃空饷、服务频次不够、服务标准不达标、设施配备不齐等问题,一经发现严肃顶格处罚并限期整改到位。三是从实履约评价。对中标(成交)供应商履行合同情况实施全程记录评价,实事求是登记记录,按节点形成书面评价意见并反馈中标(成交)供应商,督促其抓好持续改进,提升服务水平。(赖登凌 刘宁波 王钰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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